類型 | 普通 |
張貼者 | 小地主 |
性別 | 男 |
討論主題 | L.M將成為台南示範社區 |
發表日期 | 2012-02-06 10:10:01 |
1.小地主在LM區內314、254、184三筆土地早已依照區公所指示整理環境,並向善化區公所、市環保局反映:市有6萬坪公園、綠地、學校(暫闢公園兼棒球場),理應作為市民示範,負責整理。小地主並非光說不練,而是正等待市府作為再回應,立場先予明。 2.依照台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2條「本府負責公園內之管理維護、清潔」;再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1條、第11條第9款、第63、67、72條相關規定,台南市府應負責「公園、綠地之改善環境衛生,清除處理廢棄物」,對於市府的不作為,「得敘明事實,檢具證據資料,向主管機關檢舉」、「執行機關應作為而不作為時得由上級主管機關為之處罰」、「主管機關疏於執行,受害人民得以該主管機關為被告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判令其執行。 3.看!人民力量多偉大。不管你是居民、地主、建商,我們都繳了稅還不就是要政府為人民做事嗎?我們豈可讓公務員加薪,領年終獎金,而讓L.M區內公園荒廢呢?然而市府對區內公園不作為是違反前開法律的。蘇煥智縣長在開發L.M區時曾誇下海口,要讓L.M成為台南的示範社區,太子、統一、南源等公司做到了。但看看L.M的公園,我們還真像三等市民呢!市府何在? 4.不管你是L.M居民、地主或建商都期待「改善環境衛生、維護國民健康」、「增進市容觀瞻,維護公共安全」(引用自廢棄物法理法、建築法之立法目的)。但大家是否亦該捫心自問:自己做了什麼?大家都有責任要共同守法,都不想請市府還給我們一個乾淨整潔的公園?我們還可以如網友回應「整地種花」,讓L.M可以更美麗又可休閒運動。 5.小地主留下姓名、電話,以示負責,並歡迎指教 小地主 陳福到 0980871501 |
【第 4 篇回應】 | ||||
◆ 回應者:苦惱 ◆ 性別:男 ◆ 回應時間: 2012-03-26 06:29:21
目前市府似乎沒有把心力放在這裡 所以放牛吃草包括溪北地區感覺好像市府著力非常少 看市府網站發包工程舊台南市及周邊還是用掉最多資源 |
【第 3 篇回應】 | ||||
◆ 回應者:Rachel ◆ 性別:男 ◆ 回應時間: 2012-03-26 04:24:20
Back in school, Im doing so much laernnig. |
【第 2 篇回應】 | ||||
◆ 回應者:QQ ◆ 性別:男 ◆ 回應時間: 2012-02-07 11:32:49
政府拿ㄌ我們納稅人的錢理應維持公共環境的清潔 |
【第 1 篇回應】 | ||||
◆ 回應者:yes ◆ 性別:男 ◆ 回應時間: 2012-02-06 10:55:53
good job ~~~ |